第一(yī)條 為(wèi)了更好地(dì)服務于參與浙江鹽城市亭湖區城南朗之詩商品交易經紀服務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中心”)的(de)交易商,發揮平台優勢、體現山羊絨作為(wèi)民生産品的(de)特點,交易中心特推出山羊絨成衣交收的(de)延伸服務。為(wèi)交收服務的(de)順利進行,根據《鹽城市亭湖區城南朗之詩商品交易經紀服務部商品交收管理(lǐ)實施細則(暫行)》、《鹽城市亭湖區城南朗之詩商品交易經紀服務部現貨交易協議交收實施細則(暫行)》及相關業務規則,制定本說明。
第二條 山羊絨成衣交收服務的(de)款式有羊絨衫、羊絨大衣、羊絨配飾等,款式及費用情況請點擊“山羊絨成衣款式”。
第三條 買方交易商需要成衣交收時,僅需按成衣對應的(de)數量以協議交收的(de)方式買入交收山羊絨産品,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費用。
第四條 成衣交收服務提供方負責根據其自(zì)身情況自(zì)行決定快遞方式,買方需要指定寄送服務須和(hé)成衣交收服務提供方溝通并協商相關事宜。
第五條 成衣交收流程
5.1 買方申請成衣交收。持有山羊絨買入合同的(de)交易商在每交易日9:00——15:10将《鹽城市亭湖區城南朗之詩商品交易經紀服務部山羊絨(成衣)交收申請單》(見附件一(yī))通過其開戶時預留的(de)指定郵箱發送到交收部郵箱(jiaoshou@esce.cn),交易中心在當日給出書面答複;
5.2 交收部審核,審核通過後形成配對合同,貨款按照上一(yī)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結算,同時按照貨款的(de)20%凍結雙方的(de)交收保證金。買賣雙方交易商确保交易賬戶中有足額可(kě)用資金;
5.3 買方在配對合同中提出協議交收申請,申請的(de)交收類型選擇“場內(nèi)結算場外交貨”;
5.4 成衣交收服務提供方在系統中對買方提交的(de)協議交收申請做(zuò)出響應;
5.5 交易中心及時凍結買方貨款,資金不足的(de)交易商應在下一(yī)個交易日11:30之前補足;
5.6 交收貨物将在3個工作日內(nèi)發出,若買方未在協議交收後的(de)7個工作日內(nèi)對成衣交收提出異議的(de),系統将默認買方對成衣交收無異議;若買方對收到貨物的(de)數量、款式等有異議,應及時聯系交易中心及成衣交收服務提供方;
5.7 買方未對成衣交收提出異議或者異議已解決,交易中心将貨款劃轉給成衣交收服務提供方交易商;
5.8 發票(piào)開具及确認。成衣交收服務提供方收到貨款後給買方開具發票(piào),買方在成衣交收服務提供方收到貨款後的(de)5個工作日內(nèi)确認發票(piào),若買方在此時間內(nèi)沒有對發票(piào)提出異議,交易中心默認買方對發票(piào)無異議并在第5個工作日的(de)下一(yī)個工作日釋放成衣交收服務提供方交收保證金;
5.9 交易中心釋放成衣交收服務提供方交收保證金。
5.10 成衣定制交收流程結束。
第六條 違約處理(lǐ)。違約情況及處理(lǐ)參照《鹽城市亭湖區城南朗之詩商品交易經紀服務部商品交收管理(lǐ)實施細則(暫行)》及相關交易規則執行。
第七條 參與或者計劃參與成衣交收的(de)交易商應确保對交易、交收及結算等業務規則得到充分和(hé)準确的(de)理(lǐ)解。
申請日期: | |||
交易商名稱 | 交易商代碼 | ||
産品名稱 | 山羊絨 | 産品代碼 | |
成衣條碼 | 對應羊絨數量 | 手/公斤 | |
尺碼 | 件數 | ||
成衣名稱 | 顔色 | ||
持倉信息截圖 | 資金信息截圖 | ||
物流信息 | 收貨人: 聯系電話: 收貨地(dì)址: 郵政編碼: |
發票(piào)信息 | 客戶名稱: 稅号: 公司地(dì)址: 公司電話: 開戶行名稱: 銀行賬号: |
備注 | |||
說明 | 1、申請前确保交易賬戶中有足額可(kě)用資金; 2、交收部專用郵箱為(wèi):jiaoshou@esce.cn。 經辦人(簽字): |